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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彩胜负14场商务局(2017)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17-03-20 浏览次数:406

序号 抽查项目 抽查依据 抽查主体 抽查内容 抽查方式 备注
1 违反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行为 1.【部门规章】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8号,2007年05月01日实施)
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由商务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视情节轻重,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向社会公告。
商务局 违反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行为的情况 随机抽查
2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取得营业执照或备案事项变更时未按规定日期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行为 1.【部门规章】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8号,2006年5月17日颁布)第二章第七条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时,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属于工商登记事项的自工商登记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商务局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取得营业执照或备案事项变更时未按规定日期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行为的情况 随机抽查
3 成品油企业倒卖、非法转让成品油证书等违法行为 1.【部门规章】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2006年12月4日颁布)
第四十三条  成品油经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二)成品油专项用户违反规定,擅自将专项用油对系统外销售的;(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未经许可擅自新建、迁建和扩建加油站或油库的;(四)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手段销售成品油,或者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禁止销售的成品油的;(五)销售走私成品油的;(六)擅自改动加油机或利用其他手段克扣油量的;(七)成品油批发企业向不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成品油的;(八)成品油零售企业从不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成品油的;(九)超越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活动的;(十)违反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法律、法规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法律、法规未做规定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视情节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或30000元以下罚款处罚。
商务局 成品油企业倒卖、非法转让成品油证书等违法行为的情况 随机抽查
4 成品油经营企业隐瞒真实情况等行为 1.【部门规章】 《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第23号,2006年12月4日颁布)
第四十四条  企业申请从事成品油经营有(一)隐瞒真实情况的; (二)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违反有关政策和申请程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为同一事项再次申请成品油经营许可。 
商务局 成品油经营企业隐瞒真实情况等行为的情况 随机抽查
5 典当行销售非绝当物品、收当国家统收物品、未按规定管理资产等行为 1.【部门规章】 《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令第8号 ,2005年2月9日颁布)
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典当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典当行不得经营下列业务:(一)非绝当物品的销售以及旧物收购、寄卖;(二)动产抵押业务;(五)未经商务部批准的其他业务。第二十八条  典当行不得有下列行为:(四)对外投资;或者第三十四条典当行不得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代办典当业务,不得向其他组织、机构和经营场所派驻业务人员从事典当业务规定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单处或者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款  典当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典当行收当国家统收、专营、专卖物品,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或者第四十三条典当行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处理绝当物品:(三)对国家限制流通的绝当物,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后处理或者交售指定单位;(五)典当行处分绝当物品中的上市公司股份应当取得当户的同意和配合,典当行不得自行变卖、折价处理或者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绝当物品中上市公司股份的规定,收当限制流通物或者处理绝当物未获得相应批准或者同意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款  典当行违反本办法第四十四条典当行的资产应当按照下列比例进行管理:(三)典当行对其股东的典当余额不得超过该股东入股金额,且典当条件不得优于普通当户;(四)典当行净资产低于注册资本90%时,各股东应当按比例补足或者申请减少注册资本,但减少后的注册资本不得违反本办法足彩胜负14场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的规定项规定,资本不实,扰乱经营秩序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地)级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足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商务局 典当行销售非绝当物品、收当国家统收物品、未按规定管理资产等行为的情况 随机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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