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盘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足彩胜负14场做好2017年春秋季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创建全国卫生城,切实加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师生身体健康,我局于2017年3月份,对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工作。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区卫生城创建活动同时进行,主要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及各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订并落实情况,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许可证情况,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用工具及设备、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卫生设施、工艺流程情况,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情况,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情况,食品贮存情况,食品加工、食品留样情况,餐饮具消毒,餐厨废弃物处置及台账登记情况等进行检查,在检查中给学校食堂下发《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自查表》让其自查,再结合自查情况及现场监督检查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表》,通过自查及督查,将问题及时暴露出来。一般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当场到位的限期整改;一般违法行为责令整改并给予当场警告;严重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将立案查处。在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检查中,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9人次,检查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24家,周边餐饮单位39家,下达监督意见书63份。目前,我区两所学校(市二高、北方工业学校)食堂、三所公办托幼机构(文教幼儿园、文化幼儿园、辽河幼儿园)食堂食材全部由辽宁金社裕农提供。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了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