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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区政发〔2017〕18号足彩胜负14场印发足彩胜负14场2017年—2020年第三期 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9 浏览次数:612

 各街、镇,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足彩胜负14场2017年—2020年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锦市足彩胜负14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5日

 

 

 

 

 

 

足彩胜负14场2017年—2020年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我区在实施和推进学前教育第一期、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中,认真履行政府工作职能,努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合理调整结构、持续增加财政投入、不断提升保教质量、加强教师队伍及服务体系建设,完成了行动计划任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足彩胜负14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具体如下:

一、学前教育二期行动计划完成情况

足彩胜负14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将发展学前教育做为重要内容纳入到全区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全力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任务。自2011年起每年召开2次专题会议,通报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研究学前教育发展策略,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经过努力,基本完成了学前教育第二期三年行动计划任务。

(一)扩大公办园资源

2014年-2016年新建9班型、12班型公办幼儿园各1所;购买15班型幼儿园园舍1处。现全区有3所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行,共接收943名幼儿入托,1所幼儿园处于维修改造中。通过增加公办幼儿园数量,调整了学前教育资源结构,扩大了优质资源总量。

(二)师资队伍日趋优化

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强化了学前教育从业人员准入制,坚持业务培训与在岗继续教育相结合,2014年-2016年有53名教师参加了“国培”远程教育培训,有350人次参加了省、市级业务培训。现我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5%,专业合格率达到80%。

(三)保教质量普遍提高

在努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同时,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管理力度,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检查指导、专项整治等措施,规范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行为。依照《辽宁省幼儿园办园标准》、《辽宁省小规模幼儿园暂行管理规定(试行)》严把审批关,对办园规模小、条件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幼儿园通过联合执法予以取缔。通过举办专题讲座、现场观摩、教师基本功比赛、幼儿故事比赛、幼儿小巧手比赛等系列活动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精神,严禁小学化倾向,引导民办幼儿园树立正确的办园理念,为适龄幼儿提供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保障幼儿健康快乐的成长。现我区学前三年适龄幼儿入园率达到96%。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布局。按照区域城镇化进程实际情况,着力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合理优化幼儿园布局。

2.坚持公益普惠。进一步推进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鼓励有合法资质、良好信誉的社会团体、企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合理的普惠性服务,努力提升全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3.强化机制建设。认真落实地方政府发展和监管学前教育责任,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政府统筹、分级管理,综治、教育、卫生、疾控、消防、城建、安监、公安、交通、环境监测、食品药品监管、物价、民政、编制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提高政府对学前教育的综合治理能力。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区域内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落实政府工作职责,逐步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建立完善的成本分担机制,增强幼儿园运行保障能力;建立幼儿园教师配备和工资待遇保障机制,提升整体师资力量水平;建立幼儿园保育质量监管体系,规范全区学前教育办园行为,消除“小学化”现象。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8%,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70%。

到2017年底,1所公办幼儿园投入使用。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5.5 %,专业合格率达到81%,全区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6.5%,普惠率达到59%。

到2018年底,新建1所公办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6%,专业合格率达到82%,全区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7%,普惠率达到63%。

到2019年底,新建1所乡镇中心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6.5%,专业合格率达到83%,全区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7.5%,普惠率达到67%。

 到2020年底,新建1所乡镇中心幼儿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7.5%,专业合格率达到84%,全区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8%,普惠率达到70%。

三、重点任务

(一)增加普惠性幼儿园资源总量

扩大公办幼儿园总量,完成公办幼儿园——文慧幼儿园维修改造任务,并投入使用;在辽河新城新建1所公办幼儿园,完成统一镇、陆家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推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建设,切实体现“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公办民办并举、科学保教”的导向;扩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总量,改善普惠性幼儿园办园条件,促进区域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拟增加规模为6班型以上标准化普惠性幼儿园3所。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明确本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在积极鼓励机关、企事业、城镇街道举办幼儿园的同时理清其办园体制;建立适应当前学前教育需求的投入体制及成本分担机制,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按比例逐年增长;加大对幼儿教师在岗培训的投入,提升幼儿教师专业化水平。

(三)提升保育教育质量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要求,不断深化各类幼儿园教育改革。健全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及保教质量评估体系,推进幼儿园质量评估工作。加强教研力量,提高幼儿园教师、卫生保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

四、政策措施

(一)发展普惠性幼儿园 

1.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通过回收、回购、租赁外部场所、新建等方式增加公办幼儿园或对区内闲置校舍进行整合,改建为公办幼儿园,扩大公办园资源。

2.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吸引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和集体举办公益或普惠性幼儿园。 

3.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依据上级下发的有关民办普惠性幼儿园遴选及奖补资金使用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修改我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  

4.落实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要求,将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严格纳入小区建设项目验收体系之中,对未按规定建设、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整治。

(二)理顺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

落实区政府工作职责,充分发挥镇政府作用,建立健全以主办单位为责任主体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实行乡镇属地化管理。

(三)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按照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要求。依据上级管理部门相关文件,建立与管理体制相适应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稳步发展。严格执行《足彩胜负14场建立盘锦市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盘财教字〔2013〕69号),健全资助制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幼儿优先获得资助。

(四)构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支持体系

按照有关部门文件规定核定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补足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完善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配足教职工并保障工资待遇。实行园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做好幼儿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将幼儿教师培训纳入全区继续教育整体规划之中,开展“师资提升工程”,采取参与式培训、专题研讨、案例教学、现场观摩等方式对幼儿园教师开展专业培训,努力建设专业化师资队伍,提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

(五)加强幼儿园质量监管和业务指导

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资质、教师资格、办园行为、收费等方面的监管,建立健全幼儿园日常管理和双随机抽查制度,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充分发挥综治、教育、卫生、疾控、消防、城建、安监、公安、交通、环境监测、物价、民政、编制、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作用,切实加强幼儿园一日常规及安全工作管理,保障幼儿及师生安全,促进保教质量整体提升。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本级政府责任。进一步明确政府职责,成立以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为组长,区教育局、卫计局、市监局、综治办、消防大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区实施“学前教育三期行动计划”领导小组,负责科学编制本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统筹推进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各项工作。

(二)建立投入激励机制

继续加大对学前教育的资金投入。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按比例逐年增长。按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完善管理体制,健全投入机制,合理使用资金。

(三)建立工作推进机制

建立实施“三期行动计划”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制。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合力推进“三期行动计划”的具体实施,确保“三期行动计划”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顺利完成。建立监督、检查和评估指导机制。重点督查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经费投入、设施设备、师资队伍建设、规范办园行为等工作,同时对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做出贡献、取得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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