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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彩胜负14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17-11-24 浏览次数:474

 一、国家园林城市的定义 

国家园林城市,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评选出的分布均衡、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景观优美,人居生态环境清新舒适、安全宜人的城市,是国内重要的城市品牌之一。

二、《方案》出台背景 

1992年原国家住建部提出在全国范围内评选一批功能完善、人居舒适、生态宜人的国家园林城市,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环境、促进城市发展转型。盘锦市在2009年荣获省级园林城市称号后,就把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并于2014年全面启动,依据《国家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制定出台《盘锦市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作为全市创建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落实部门责任分工,开展摸底调查。足彩胜负14场依据《盘锦市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结合足彩胜负14场实际,制定出台了《足彩胜负14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方案》

三、《方案》起草过程   

(一)广泛收集资料。深入研究了《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和《盘锦市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中的具体要求,同时借鉴了省内沈阳、大连、鞍山等园林城市的创建经验。   

(二)严格落实重点任务。对照《盘锦市国家园林城市实施方案》内容,逐项细化了重点,确保全部落实到位。   

(三)符合足彩胜负14场实际。在认真完成市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的基础上,根据我区园林绿化工作实际,对相关内容进行了细化,保证《方案》紧贴足彩胜负14场实际,做到有的放矢,合理安排目标任务。

四、《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五部分内容,分别从“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五方面入手,对推进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提出了明确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明确了以建设国际化中等发达城市和现代化滨河新型城区为出发点,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为目标,提高城区基础设施水平,完善城区功能,加快城区绿化建设步伐,改善城区生态环境,促进城区绿化事业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明确了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标准均衡城区绿地建设,完善绿地功能;创建组织管理到位、规划理念超前、设计操作规范、景观保护得力、绿化体系完整、市政设施完善的园林城市。

(三)主要任务

重点完成以下四个方面的任务

1. 加快城市绿地建设。严格按照《盘锦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标准实施城市绿化建设。包括绿化美化城区广场、游园绿地和景观带;绿化美化城市主次干路,对全区街路绿化统一规划,进行绿化补植,提升绿化品质; 对一统河、辽河南北两岸堤坝等滨水绿地进行建设和完善; 提升公园绿地建设水平,改造建设湖滨公园、湿地公园、水利公园等市区主要公园,按照园林园艺化标准建设,提高植物造园水平;加快居住区绿地建设步伐,新建居住区绿地面积占用地面积30%以上,改造项目占25%以上;加快建设苗圃基地,并以苗木基地为依托,建设具有物种保护、科普宣传、科学研究等功能的植物园。

2. 加强城市建设管控。包括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及《辽宁省城镇绿化条例》,强化城区园林绿化保护管理;建设城区绿道系统;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开展街容街貌的综合整治工作;因地制宜推进海绵城区建设。

3. 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做好生态网络体系建设、城区生态空间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资源保护以及城区废弃地修复等工作。加大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治理力度。

4. 完善城市配套基础设施。加快配套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加强城区总体功能和承载能力。

(四)实施步骤

1.筹备阶段

2.集中攻坚阶段(2017年4月30日前)。

3.巩固及迎检阶段(2017年5月至2017年9月),国家园林城市检查团对我区创建工作进行验收。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工作组、规划工作组、宣传工作组、资金保障组和督察组。

2. 健全机制,强化监督。强化政府职能作用,加强对社会绿化的监管力度。

3. 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各新闻媒体要积极宣传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重要意义和城市绿化的法规政策,使创建工作成为各级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氛围。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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