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子区2018年食品安全餐饮环节日常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省局工作部署和市食药监局《2018年食品餐饮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结合实际,制定足彩胜负14场2018年度餐饮监督检查计划。
一、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辽宁省小餐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二、检查重点
以节假日期、高风险、敏感食品和消费量大的肉制品、油类、食品添加剂、火锅底料为重点品种,涵盖全部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小餐饮单位和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后厨环境卫生等重点区域,以保持发证条件、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售过程控制、洗消环节、“明厨亮灶”设施为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内容
(一)监督检查内容
1.证照保持情况。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实际场所与获证内容是否一致;证照是否合法有效。
2.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采购食品原料是否建立和保存进货查验记录;对供货者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原料,餐饮单位是否依照食品安全法不予购进;餐饮单位采购进口或其他需法定检验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餐饮单位是否建立和保存各种购进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保管、领用出库等记录;餐饮单位是否使用回收食品作为食品原料加工食品。
3.餐饮单位食品加工过程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餐饮单位是否对食品加工场所和设施清洁卫生状况保持良好并定期自查,保存自查记录;餐饮单位是否定期对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并保存记录;现场人员是否进行卫生防护等。
4.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餐饮单位是否建立投诉举报制度;餐饮单位是否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餐饮单位是否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餐饮单位是否建立和保存处置食品安全事故的记录。
5.餐饮单位从业人员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情况。餐饮单位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保存对直接接触食品人员健康管理的相关记录;餐饮单位是否建立和保存对从业人员的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记录。
6.餐饮单位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餐饮单位和食堂是否建立和保存对消费者投诉的受理记录;是否建立和保存对消费者投诉采取的处理措施、处理结果记录。
7.餐饮单位和食堂食品留样制度和记录执行情况。餐饮单位和食堂是否建立留样制度;是否设立留样专用设备;是否对每批次的留样食品及保存时间进行记录。
(二)餐饮单位监督检查内容
1、使用的原辅料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从正规渠道采购,并索证索票,做好记录,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原辅料或非食品用原辅料加工食品;
2、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及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向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
3、应采取有效措施使原辅料、半成品与成品有效分离,并确保与食品接触的设备、工具等表面清洁,防止交叉污染;
4、应按照确定的食品加工工艺程序进行食品加工,应采取有效控制食品热处理时间和温度的措施;
5、应配备与就餐人数相匹配的清洗消毒设施,餐饮具要及时清洁,保洁柜存放。
6、应在明显处设置“明厨亮灶”设施设备,积极打造“透明厨房、阳光操作”。
7、大型餐饮单位、举办集体聚餐单位及各类食堂应严格执行晨检制度、留样制度、培训制度。
8、使用食品级的洗涤剂、消毒剂、食品盒;
9、符合环保要求,不产生扰民因素。
四、检查方式
以风险分级、量化分级为基础,结合重点监管对象的确定等情况,按照风险程度和重要程度的高低,将餐饮单位和食堂划分为不同的监管级别,并按照监管责任网格化、现场检查标准化、监管行为痕迹化、工作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分别实施不同方式、不同频次、不同内容的日常监管。
1、日常监管措施
对餐饮单位和食堂的日常监管措施主要包括日常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两种。日常监督检查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及《辽宁省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具体要求》执行。检查项目按《辽宁省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辽宁省食品生产小作坊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执行。日常监督检查每年应覆盖所有的检查项目、覆盖所有的餐饮单位和食堂。检查时,对确定的各类重点监管对象,新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和食堂(含延续换证、许可证变更,下同),以及重点问题涉及的指标项目应作为检查重点。
2. 监督抽检
监督抽检主要针对各类重点监管对象,以及新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和食堂。抽检的项目主要包括列入重点问题的指标项目、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指标项目以及消费者反映较多的指标项目。2018年足彩胜负14场餐饮类计划抽检200批次,抽检种类包括肉制品类食品、火锅底料及面点类食品等。
五、检查频次
1.原则上,将食品企业划分三个监管级别,并按下列方式实施分级监管:
一级监管(风险等级为C 级的餐饮单位和食堂)
(1)每家每年日常监督检查至少3 次;
(2)每家每年监督抽检至少1 次;
二级监管(风险等级为B 级的餐饮单位和食堂)
(1)每家每年日常监督检查至少2 次;
(2)每家每年监督抽检至少1 次;
三级监管(风险等级为A 级的餐饮单位和食堂)
(1)每家每年日常监督检查至少1 次;
(2)每家每年监督抽检至少1 次;
2.每年至少开展2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在网站公示。
3.每年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餐饮单位专项检查。
足彩胜负14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股
2018年4月12日
主办单位:足彩胜负14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20001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6000634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0202000072号
联系电话:0427-2360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