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top_img.png

教育部印发提醒函要求坚持不懈做好高校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2021-02-11 浏览次数:158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月10日,教育部印发提醒函要持不懈做好高校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提醒函指出,要精准掌握师生信息。各地和高校要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分类精准落实“一人一档”台账制度,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做到离校留校人数、行程轨迹等底数清、情况明。引导师生主动加强健康监测,有疑似症状及时向村(社区)和学校报告,到定点医疗机构检测排查。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关联人员建立“一对一”沟通联络和摸排机制。

提醒函强调要统筹做好假期校园疫情防控和留校师生服务保障。各地和高校要结合实际、创新形式,全面细致落实寒假疫情防控和留校师生生活服务保障各项措施。开放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和体育场馆等,充分保障留校师生科研学习、生活锻炼等需求,提高服务供给质量。落实校园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值班值守,教育引导留校师生少聚集、少串门、少外出。加强心理支持与援助,及时疏导情绪、缓解压力,确保师生身心健康、校园和谐稳定。综合运用“云”拜年、线上慰问等方式做好留校师生的关心关爱,让他们欢乐祥和、健康安全过好年。

提醒函要求要指导高校师生做好居家和旅途防护。各地和高校要提醒离校师生做好居家防护,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政策,非必要不流动、不聚集,非必要不前往境外和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做好自身健康监测。精准衔接学校所在地和学生家庭所在地疫情防控政策,教育引导师生做好返校途中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

提醒函强调要科学安排春季学期开学工作。各地和高校要综合考虑国内疫情形势变化和学校教育教学安排,科学研判、及早制定2021年春季学期开学方案,落实错峰要求,做好线上教学各项准备,及时通知师生返校要求。开学前做好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演练,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严把“校门关”,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定期开展重点人员和环境核酸检测、重点场所环境消杀,确保安全开学。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足彩胜负14场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20001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06000634号-1 辽公网安备 21110202000072号

联系电话:0427-2360834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