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抓春节市场监管 保障群众消费安全
- 发布日期:202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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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进口冷链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区域内冷库储存货品管理,严格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注册备案、食品赋码及宣传等工作,确保冷链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落实冷库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制度要求,突出农贸市场、果品市场、进口冷链食品加工生产企业等重点场所和进口冷藏冷冻畜、禽、肉、水产品等重点产品的日常监管。
加强对进口水果的疫情防控监管。全面落实进口水果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在进口水果经营、贮存等环节实行专人员、专通道、专消毒等管理措施,对全区大中农贸市场、水果经营门店等进口水果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全覆盖排查,进一步落实进口水果进货查验、实名制销售和信息公示制度,扎紧扎实进口水果疫情防控口袋,切实降低进口水果输入传播风险。
严格市场价格监管。加强了对辖区主要农贸批发市场、大型超市、药店等重要场所的监督检查,适时掌握粮、油、肉、蛋、菜及口罩、消毒液等重要民生商品的价格动态,对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严厉监控打击。
严格药店销售监管。按照属地监管原则,细化任务,责任到人,继续检查实名登记销售抗生素、抗病毒、退热类药品,切实发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加强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力度,确保零售药店切实落实好店内消杀、进店戴口罩、测体温、扫码等疫情防控要求,确保药品零售环节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市场安全监管。督导各市监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药品质量安全保障、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强化日常巡查,消除隐患苗头,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重大安全问题的底线。
加大违法打击力度。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切实维护疫情期间和春节期间市场秩序。对群众关心、社会反映强烈的未明码标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从严打击。畅通12315、8890热线电话等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