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科(盘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0万吨年碳酸乙烯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 发布日期: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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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我公司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科(盘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0万吨年碳酸乙烯酯项目;
建设单位:东科(盘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
建设内容:东科(盘锦)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20000万元在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建设10万吨/年碳酸乙烯酯项目。包括:电子级碳酸乙烯酯5万吨/年、工业级碳酸乙烯酯5万吨/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装置区、罐区以及公用工程、辅助工程、配套环保工程、风险防范措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东科(盘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以及联系电话:丁继宇,1347052888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详见附件1。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3BPhHT8wuUn2I0pPtLMbg?pwd=de8r
提取码:de8r
四、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2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学校、居民及其他组织等。
七、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内,欢迎关心项目建设的人士对项目的环境保护问题提出有关意见及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并得到答复。
东科(盘锦)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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