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 发布日期: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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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
盘双司罚决字〔2024〕第(001)号
当事人:高士杰
工作单位:盘锦市足彩胜负14场诚义法律服务所
经查,高士杰未经盘锦市足彩胜负14场诚义法律服务所指派,私自接受委托承办法律事务,私自收取委托人费用的行为,违反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遵守基层法律服务所统一收案、统一委派、统一收费的规定。
认定以上事实的证据有:1、王金国提供的《收条》复印件一份,2、从大洼区人民法院调取的(2023)辽1104民初2625号民事卷宗中的授权委托书、高士杰本人出具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辽1104民初2625号。3、盘锦市足彩胜负14场诚义法律服务所协助调查通知书回函。4、王金国询问笔录;5、高士杰提供的《民事案件代理协议书》、高士杰询问笔录;6、盘锦市足彩胜负14场诚义法律服务所负责人金鹏询问笔录。
上述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本机关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决定给予高士杰警告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足彩胜负14场人民政府或者盘锦市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足彩胜负14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盘锦市足彩胜负14场司法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