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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彩胜负14场2016年餐饮单位“清无”行动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6-11-05 浏览次数:507

 

根据《盘锦市餐饮服务单位“清无”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周密部署,于3月至10月份集中开展了对全区餐饮行业无证经营行为的调查摸底和清理整治工作。
此次调查摸底和清理整治,坚持“教育引导、整治规范、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一是调查全区餐饮业食品安全经营现状,对企业规模、数量、卫生状况,从业人员资质等情况有了进一步了解;二是摸清餐饮环节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下一步餐饮监管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引导餐饮行业健康发展;三是对无证经营活动进行整治,督促有条件的餐饮单位改善经营条件,依法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对无法满足餐饮经营条件的单位依法进行取缔,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餐饮消费安全。
清理整治工作为期八个月,由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本辖区整治工作,期间共出动执法人员185人次,填写《监督意见书》、《现场检查笔录》等共850余份。掌握了区内餐饮企业的基本情况:全区共有持证的大型餐馆21家,中型餐馆256家,小型餐馆437家,学校及企业食堂34家,共计776家;无证经营餐饮户数86家,皆为小型餐馆、小吃店,经过整改已有84家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取缔2家。
存在问题:(一)中小餐饮业发展缓慢。多数中小餐饮企业缺乏品牌和特色,大部分属于小型餐馆、小吃店,分布散乱,营业面积狭窄,营业额少,卫生条件相对较差,部分餐饮企业经营时间不足半年就改行或关门。(二)餐饮业人员流动频繁,整体素质不高。员工绝大部分文化水平较低。多数餐饮企业未对员工进行培训或是稍加培训就匆匆上岗,不少餐饮店使用临时暑期工或其它短工,导致餐饮服务质量档次低,制约着我区餐饮业的进一步发展。(三)业主进货索证索票意识不强,缺乏必要的食品安全意识。
下一步工作:(一)严格掌握准入标准。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审查标准进行许可,强化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依法经营意识。对没有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督促其按规定限期整改,逾期仍不能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依法予以取缔。(二)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的抽检送检工作。对卤制品、盒饭、凉菜、火锅等重点食物品种的农药残留、有毒有害物质、生物毒素等进行抽检送检,以技术为支撑保障饮食安全。(三)强化对餐饮服务行业日常检查与整治。进一步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整治利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制作食品、使用不合格的食用油脂和“老油”等违法行为。(四)建立并落实进货台帐及索证索票制度。在日常检查中,督促经营者索证索票和建立台账。(五)搞好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培训。组织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同时还要督促经营者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六)加强餐饮服务业主的应急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增强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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