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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区政办发〔2018〕65号 盘锦市足彩胜负14场人民政府办公室足彩胜负14场印发足彩胜负14场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31 浏览次数:773

 足彩胜负14场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解决我区露天烧烤占道经营、妨碍交通、污染环境等突出问题,区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盘锦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整治目标及范围

坚持“宣传与查处,规范和取缔,劝导与强制”的“三结合”工作方针,根据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整治,集中解决市民关注、社会关切的露天烧烤扰民、餐饮占路扰民、油烟噪声扰民等问题,加大露天烧烤的整治力度,重点对我区主次干道、居民小区、公园、广场等周边的门店露天烧烤、餐饮占道、流动烧烤摊点进行集中整治,为市民营造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二、整治内容

1.严禁未经政府审批的大排挡进行经营;

2.严禁占用城市主要街路两侧及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场所从事露天烧烤经营行为;

3.严禁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或者安装了油烟净化装置未开启(未达到排放标准)的烧烤经营户进行经营;

4.严禁在人行道门店外摆放落地灯箱、木炭、鸽子等一切与烧烤经营有关的物品工具

5.严禁在门店外宰杀烧烤家禽;

6.严禁烧烤业户向下水道中倾倒经营产生的垃圾。

三、组织机构

1.由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环保局、区市监局、区公安分局、各街共同参与集中整治。

2.在集中整治活动,各责任部门保证相应执法人数,明确执法保障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工作分工

(一)区综合执法局。负责对违规出店烧烤、占道露天烧烤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违规行为严管重罚。对暴力抗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负责对临时性占道进行备案审批。

(二)区委宣传部。负责整治活动中的过程影像记录与宣传报导。

(三)区环保局。对在期限内未安装运行油烟净化装置,擅自拆卸、停运油烟净化装置,油烟净化处理后仍排放超标未通过“环评”审查进行建设和未经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投入运营的餐饮服务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法实施处罚;逾期不改正的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

(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占道经营餐饮,特别是经营烧烤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对无证(照)的经营单位或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

(五)区公安分局。负责在清理整治过程中,对阻碍执法或暴力抗法的人员进行依法处理。

(六)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各自辖区内的露天烧烤进行清理整治。对符合条件的要进一步规范提升对不符合条件的做好视频、照片等取证,并责令整改;对无视劝阻、拒不整改,继续从事露天烧烤、占道经营的业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相应处理;在清理整治阶段,将该项整治活动的相关影像、数据等材料每周汇总整理送至区执法局存档备案。

五、工作步骤

坚持“事先告知、事中取证、事后处罚”的原则开展执法工作,减少执法矛盾。

(一)宣传摸底阶段(2018年6月15-6月20日)

各街、镇责任单位召集本辖区内的烧烤店业户进行宣传教育,并了解掌握本辖区内露天烧烤、室内烧烤店及休闲烧烤多发地区的真实情况,做好台账记录(包括店名、位置、管理责任人等),确保底数真实,为下一步治理工作奠定基础。同时,通过社区版报、执法车辆广播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烧烤、油烟污染的危害,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6月22-2018年8月10日)

一是开展全区集中整治工作,由区综合执法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环保局区市监局、区公安分局共同参与。从6月22日开始,坚持每晚6:30-9:00对辖区内主次街路两侧及重点部位的违规露天烧烤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对违规行为严管重罚;二是区综合执法局针对露天烧烤建立夜间值班制度,驻街、镇各中队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三是疏堵结合,设置露天烧烤排挡。本着“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远离居民区方便群众、满足需求”的原则,科学选址、合理设置露天烧烤排挡点。

区内露天烧烤业户要进行详细排查,一是针对经营性有固定场所的违规业户采取视频取证、暂扣物品、事后罚款等办法进行处罚。对屡禁不止,由工商部门降低商家信誉资质,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二是针对经营性但无固定经营场所的业户,依法予以取缔,对拒不整改事后无法处罚的流动经营者,可暂扣经营物品并处罚款三是针对非经营性的业户,进行规劝和处罚,对拒不整改的将予以曝光。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8年8月13日-2018年8月17日)

区执法局对露天烧烤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督导考核,不定期组织明查和暗查,并通报检查考核情况。对工作积极、整治效果突出的中队要进行表彰,对态度不端正、工作进展缓慢的中队予以全区通报批评。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8年8月20日-12月31日)

在集中整治基础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定期跟踪复查,巩固整治成果,切实避免回潮。同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如管辖路段或区域内仍然出现露天烧烤现象,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少数不听劝阻屡教屡犯的业户,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采取联合行动,坚决予以取缔。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成立相关工作推进小组,把此项工作真正纳入议事日程,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从严落实。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塞责甚至掩盖问题、弄虚作假的责任单位,要落实责任追究制,按要求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进行问责。

(三)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专项整治工作全程都要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各责任单位要始终畅通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的渠道,广泛征集问题线索、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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